关于做好201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答辩事项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使201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申请2016年夏季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务必于2016531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根据《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暂行规定》,毕业生需在20164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将论文电子版(wordpdf格式)发至研究生办公室,由研究生办对学位论文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的才可申请论文答辩。  

    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需在达到《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的前提下(所网站/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答辩前、答辩后需报送材料》要求(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文档下载),提交相关材料,认真填写,即时申报。《答辩前所需材料》于2016425日前报送研究生办公室。   

    请登录(www.ieecas.cn/研究生教育/文档下载)仔细查阅填写研究生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网报信息流程_必修环节,于2016425日前按照流程要求完成研究生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的信息维护。   

  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答辩人、答辩秘书的确定有以下要求:   

    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论文送审前两周提交不少于5人的建议评阅专家名单(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但不能均为外单位专家)以及评阅秘书名单至研究生办公室。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其中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有一位来自企业或实际工作部门。  

    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两周提交不少于7人的建议论文答辩专家名单(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3人,但不能均为外单位专家)以及答辩秘书名单至研究生办公室。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其中硕士专业学位须有一位来自企业或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  

    学位论文评阅秘书及答辩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务人员(或在学研究生)担任。博士答辩应由助研、博士生及以上人员担任,硕士答辩应由助研、硕士生及以上人员担任。 

    以上人员的确定最终由研究生办公室在所学位委员会指导下确定。   

    为了安排好此次答辩工作,请研究生务必将本人预计毕业答辩时间于2016430日前报送研究生办公室。请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附件1: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暂行规定  

  附件2: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 

  附件3:毕业论文格式存在的问题 

       

    研究生办公室  

    201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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